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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地震科學教育館使用管理辦法

99年3月2日98學年度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
99年3月23日98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99年4月26日第35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2年5月20日101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國立中正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推廣地震防災教育,分享教育資源,與維護本校地震科學教育館(以下簡稱本館)之永續經營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開放時間
      (一)自由參觀(不提供地震體驗服務):每週一至週四上午10:00至12:00。
      (二)團體導覽與地震體驗時間:每週五;週六時間依專案計畫案申請。
      (三)國定假日及民俗節日不開放。
      (四)本校校慶期間開放免費自由參觀。
      (五)寒、暑假開放時間依本校行事曆訂定另行公告。
      (六)凡屬專案計畫之參觀活動,其行程得另行排定之。
三、申請導覽
      (一)凡十人以上之團體可申請導覽與地震體驗服務。
      (二)預約導覽與地震體驗之參觀團體應於預計參觀日之14天前向本系提出申請,本系不接受現場及臨時申請。
      (三)本系依申請順序審核,並於排定參觀日7天前通知審核通過之申請單位有關排定日期及時間等相關資訊。
      (四)專案計畫之參觀活動,須經本系審核同意後,方得使用。
四、收費標準
      (一)自由參觀免費。
      (二)專案計畫案,依合約內容收費。
五、使用規定
      (一)有心血管疾病、高血壓、孕婦、身體不適或因地震可能引致恐慌者,請勿參與地震體驗,6歲以下兒童必須由專人陪同地震體驗,參觀者違反前述規定,致生傷亡時,本館不負任何醫療及賠償責任。
      (二)本館設備、圖表文字、播放影像皆屬著作權保護範圍,未經許可請勿複製使用。
      (三)參觀者須遵守本館相關規定,並注意安全,未遵守規定致生傷亡時,本館不負任何醫療及賠償責任。
      (四)參觀期間,參觀者不當使用致本館場地及設備有所損害時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      (五)本館全面禁煙,並禁止飲食、嚼食口香糖與檳榔。
六、本辦法經地球與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,提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,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